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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启公告

索引号:ylbzj -/2023-0607001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广大城乡居民:

受传统习惯影响,少部分群众因年龄或暂时未患病而对医疗保险重视不够,心存侥幸未缴纳医保,如遇突发重大疾病则极有可能导致因病返贫,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的民生工程,是有效避免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基础保障。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份健康保障,是每个家庭都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为您自己参加医保,多一份保障。为了全家人的平安健康,请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这是对家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尽责。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各统筹地区参保人数目标的通知》(云医保〔2023〕79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延长至2023年6月25日。本年度尚未缴费的城乡居民,可按统筹区政策和经办流程继续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个人按350元标准缴费。在2023年延长集中征收期后,仍错过缴费的城乡居民,可在2023年7月1日至11月25日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补缴人员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960元),由医保部门通过特殊缴费核定推送税务部门征收。上述情况,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均于次月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以入院时间计算)。

如您属尚未参保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别再犹豫,快速行动,马上缴费;如您是城镇职工,请尽快动员和提醒您的亲朋好友及时参保,以免贻误缴费时间,导致承担更多经济损失。敬请广大城乡居民牢固树立参保意识,不论年龄大小、健康与否,请尚未参加2023年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6月25日前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

双柏县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长期在双柏县辖区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辖区内各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儿童(不限户籍)。

二、参保方式

从6月1日开始,办理新参保登记或参保变更的城乡居民,可登录云南医保网厅http://ggfw.ynylbz.cn/、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云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线上办理,也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或居民住地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一)线上缴费:

可以通过“云南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农信手机银行、网银、“云南农行微银行”、掌上银行办理。

(二)线下缴费:

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卡到当地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点进行POS刷卡缴费,也可到农信社或农业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柜面办理缴费,或在自助终端机上缴费。

延长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新增困难人员、退伍人员等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三、咨询电话

(一)咨询参保:双柏县医疗保障局0878—7823626

(二)咨询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0878—7712298

双柏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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